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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概念之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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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背景与问题:连带债务概念的重构与比较法分析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民法中连带债务的概念重构及其与法国法的比较。背景在于,中国民法对连带债务的规定借鉴了德国法,但国内
研究背景与问题:连带债务概念的重构与比较法分析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民法中连带债务的概念重构及其与法国法的比较。背景在于,中国民法对连带债务的规定借鉴了德国法,但国内学说在区分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时,过度依赖德国法的学说,导致中国法的连带债务概念较为狭隘。
研究方法:比较法与概念分析
本研究采用比较法的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德国法、中国法和法国法中连带债务的概念和制度,深入探讨三种法律体系中连带债务的定义、特征及其适用条件。同时,本研究采用概念分析方法,对连带债务和“不真正连带债务”进行细致区分,揭示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核心结果:连带债务概念的重构与比较
研究发现,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在概念上存在一定差异,但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忽略。在重构中国法的连带债务概念时,应借鉴法国法的经验,强调连带债务的约定性与法律规定性。具体而言,中国法的连带债务应更加注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同时法律规定也应在一定程度上明确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
结论与意义:对中国民法改革的启示
本研究通过对连带债务概念的重构与比较法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中国法的连带债务概念应更加开放,借鉴法国法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强调当事人约定的灵活性;二是中国民法在修改连带债务相关规定时,应充分考虑连带债务的约定性与法律规定性,以实现债权保护与债务约束的平衡。本研究对于中国民法改革的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文章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网址: http://www.csglykj.cn/qikandaodu/2025/1029/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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